【光大信託危機(八)】朱小華陷政治鬥爭 判受賄致家破人亡|財經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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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華入主光大後,為報朱鎔基知遇之恩,可謂躊躇滿志。首先,他進一步確定集團以金融發展為重點,並實行全方位經營策略,然後將香港定位基地,再以北京、上海、新加坡為輻射點,接着通過一系列資金重組,扭轉集團積弱狀態。
光大旗下三間上市公司(光大國際、光大明輝及光大科技),曾經是港股中最耀眼的股份,甚至在香港掀起了一場紅籌股追逐戰。不過短短數年間,朱小華攪動風雲,重振光大聲威,而他時年不過五十出頭,可惜好景不長——1999年7月14日,北京急召朱小華回京述職,豈料一下飛機已經被武警帶走,並面臨「雙規」(被要求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交待問題)。
朱小華萬沒想到,這趟旅會是「一去不返」,自此與妻子陰陽相隔。受朱小華案打擊,妻子任佩珍於翌年12月9日,疑因精神崩潰,在美國跳樓自殺,至於原本留學美國的女兒,據悉回到北京後,亦傳已經精神失常。
結果,被軟禁三年之久,朱小華於2002年8月被「雙開」(開除黨籍及公職),同年10月被控以受賄400萬港元,最終被判監15年;起初,朱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然而,北京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昔日的國務院紅人,頃刻間淪為階下囚,甚至慘遭家破人亡。在海外,朱小華案傳得沸沸揚揚,因案件傳涉及到「朱江鬥」,後來朱小華被關秦城——此監獄被視為專門囚禁中共高官。事件追溯到1999年7月初,起因在於中紀委和領導層,均不約而同收到一封舉報信,指控這位光大第三任集團董事長。
中國問題專家盛雪,長時間跟進「朱小華案」,於著作《遠華案黑幕中》(被中國列為「禁書」)就曾經提及,朱小華出事的兩大原因:一、在任光大集團董事長期間,自持背靠朱鎔基撐腰盲目擴張,結果買下大批不良資產,造成二三十億的經濟損失;
二、出任人民銀行副行長前、當國家外滙管理局局長時,從中協調了兩筆貸款,予福建港商劉錫永(有報道稱為「希泳」),朱氏被疑涉嫌收取個人利益,後來再以光大之名借錢給劉某,惟後者卻無法償還這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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