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宣判時表示,已婚的被告馮閏澤(57歲)與女友相戀10年,女友不會說謊陷害被告,只會因她親睹被告做出不正常行為,才會出現過激反應,又指被告特意召事主入房非禮,行為極壞,因此須判監,並拒絕其保釋等候上訴的申請。被告女友賴淑榮(48歲)早前已承認襲擊事主,被判罰款1,500元,賠償1,000元。
控方指被告於去年11月20日,在港島一間酒家內的辦公室,抓住31歲女事主的雙肩,強吻嘴唇,伸手進入她衣衫內撫摸乳房和私處,更一度捉住事主的手,企圖拉往他的下體。事主逃離辦公室後,向經理投訴。被告女友隨後走向事主,指自己事發時正在辦公室內夾萬房,目睹一切,怒斥事主勾引其男友,更掌摑事主。
案件編號:ESCC57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