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東區走廊橋墩移位事故。議員批評政府在傳媒揭發事件後才交代是後知後覺,反映署方對交通安全的敏感度不足。路政署署長劉家強表示,沒對事件輕描淡寫,只是基於移位的情況並不構成公眾安全問題,工程每天也發生很多大大小小的事情,若每一件小事都公佈,會造成資訊氾濫。署方會吸取教訓,日後如有事件可能構成公眾安全,會即時公佈。
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處副處長鍾錦華表示,1月底監測到東廊支路橋面的橋墩有少許移位,伸縮縫也出現比預期大的連鎖移動,2月初已要求承建商暫停地下挖掘工程,並進行灌漿及鞏固泥土工作,專家勘察後指結構仍安全。署方已要求承建商及工程顧問分別提交報告,最快可以在本月底有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