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定兩度非禮同一女乘客 大隻經理提上訴稱意外
巴士非禮潘君諾
高大健壯、體重達250磅的銀行經理,涉9日內兩度在巴士上對同一名女律政書記上下其手,數度用手肘碰撞對方胸部及摸大腿,今年6月被裁定非禮罪成判囚28天。經理今上訴指只是打開公事包時意外觸碰到女事主,連女事主亦曾一度向警方表示認為上訴人「唔小心下碰撞」,之後才後反口指上訴人故意非禮。
獲准保釋等候上訴結果的潘君諾(34歲),其代表大狀續稱,上訴人的相關動作自然,沒有非禮意圖,反稱若上訴人刻意側身打開公事包,相關動作才惹人生疑;又指該巴士車程長約一小時,上訴人偶爾打開公事包查看一下亦屬正常。
律政司則質疑上訴人作為男性,明知乘搭公共交通工具需有所避忌,稍為側身打開公事包並非不自然,又認為上訴人兩次均是意外觸碰到女事主等敏感部位如胸部及臀部,可能性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