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陳先生忿忿不平道:「明明事先話係P(最優惠利率)減0.75%,但點知簽約嗰刻先發現利率係P減0.5%,萬一我簽咗咁點算?前前後後搞咗四個月,其間都冇話過畀我知會改利率,搞到我被間銀行拖咗幾個月都重未轉到按。」
陳先生於今年七月致電中信嘉華銀行申請負資產樓宇轉按,職員於電話中初步批核時稱,可提供利率P減1.25%,着他提交進一步資料以待審批。直至九月五日,職員聯絡陳先生稱,經審批後,只能提供利率P減0.75%,並代他填好樓宇按揭申請表,着他考慮簽署。陳先生說,經思量後,覺得可以接受,遂簽回轉按文件。
十五年多付三萬元
十一月十二日,陳先生收到中信嘉華銀行職員來電稱,已辦好按揭文件,着他前往律師樓簽署。但他簽約當日始發現合約上利率是P減0.5%,而非職員所指的P減0.75%。「我收到電話嗰日已經問得好清楚,但職員重話係P減0.75%,好彩我咁啱有留意,如果簽咗咁點算,十五年還款期都相差三萬幾蚊。銀行係有權改利率,但前後成四個月,有改動都應該通知我,無端端咁就被銀行拖咗咁耐!」陳先生事後曾向中信嘉華投訴,但只獲覆職員弄錯,令他更感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