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針對投資者將承租房屋,轉租給第三方(指二房東將房屋轉租),賺取租金差價圖利,國家稅務總局為鼓勵交稅,重新規劃徵收轉租的個人所得稅方法,容許二房東在扣除承租的成本後,再交稅。
國家稅務總局下達《關於個人轉租房屋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轉租房屋所支付的租金,允許在個人所得稅前扣除。扣除稅費的次序是,先扣除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其次扣除支付大房東的租金,最後扣除修繕費用的開支。
同時為便於管理和堵塞漏洞,要求納稅人必須提交房屋租賃合同和支付租金的合法憑據,否則,不允許扣除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