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前記者涉偷拍同事裙底 裁判官或於下午裁決

蘋果日報 2017/09/13 10:48

偷拍裙底周展鴻明報首席記者

《明報》前首席記者於2015年在任期間涉於兩個月內,於報館以手機偷拍3名女同事的胸部或裙底而被控。雙方今早已完成結案陳詞,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下午,表明屆時或於周五裁決。
被告周展鴻(37歲)被控3項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指他於柴灣嘉業街明報工業中心17樓的辦公室內,三度以iPhone6偷拍3名27至31歲事主影片及照片,首先是於2015年6月1日偷拍X胸部,同月27日及8月21日偷拍Y及Z裙底。
雖然警方事後未能在被告的手機內找到涉案相片,但控方於陳詞時要求裁判官以環境證供推論被告以手機犯案,而且指控罪元素不包括有拍攝,只要證明他有不誠實意圖已可入罪。
辯方則堅稱被告未有偷拍事主,並考慮被告背景、沒有案底,作出事實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