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進出系統將被記錄,系列又會定時編制稽查報告,供管方查核。以搜查被羈留人士為例,警方需在系統記錄搜查目的、等級、時間、地點及結果等,並編印表格,供羈留人士簽名,「每一項環節都有電腦紀錄,管理層就可以追蹤查核情況」。
針對近年多宗資料外洩,警隊獲撥款4,300萬元,參考美國國防部、投資銀行高盛等機構,明年6月在西九龍總區試行虛擬工作站,所有工作資料儲存在中央伺服器,人員按權限獲派賬戶,於無安裝硬碟的電腦工作,防止資料外洩。
西九將安裝1,700部無硬碟的電腦,包括小量手提電腦,督察級或以上每人分配一部,員佐級則每四人一部。當人員完成工作,資料數據不會儲存電腦內,也不能下載資料。警隊同時禁止人員未經申請將電腦帶返住所。警隊會視乎成效考慮推廣至其他總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