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求情稱,被告除任同袍擔保人,及借款予胞兄解困,被告因第一段婚姻失敗,物業轉讓前妻,但他仍須償還首期貸款,以致財政長期陷困。
42歲被告徐振聲已被停職,05年12月28日向警察儲蓄互助社以結婚為由申請貸款,並附上數份文件,包括入息證明、網上登記婚姻註冊證明及酒樓預訂酒席的收據。互助社隨後向被告批出18萬元貸款,由於被告之前欠下互助社4萬多元,故實得款項為13.8萬元。06年9月,互助社職員調查發現被告與所謂妻子根本不認識,而被告向酒樓發出的酒席定金支票遭「彈票」,未有舉行婚宴。
案件編號:KTCC476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