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替被告伍士漢(35歲)求情稱,被告與妻育有兩名子女,他的性生活沒有問題。被告在父親雜貨店工作,月入1.3萬元,全年只得農曆年初一休假一天,他感到工作壓力大,一時衝動犯案。被告一直在屯門精神科接受治療,現已知錯,盼法庭考慮初犯及認罪,已扣押14日,不要判監。
案發去年10月4日早上7時許,被告進入荃灣南豐中心的山崎麪包店,趁身穿制服裙的18歲女店員彎身整理麪包時,突然蹲下偷看她裙底,歷時約兩秒,有女顧客目睹經過。
女店員稍後在士多房從閉路電視屏幕看到被告站在貨架前自瀆,四處張望女顧客,維持約10秒便離開。女店員發現有白色液體沾在麪包上,遂將麪包丟棄,並將被告犯案過程製成光碟報警。警方5日後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TWCC38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