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2日石硤尾邨美映樓發生氣體爆炸,消防總隊目梁國基因而殉職,另外亦1名居民死亡及8名消防員受傷。而美映樓前身的石硤尾邨第一座,20年前該大廈的滙豐銀行石硤尾分行,亦曾發生火災,已事件起因是一名醋夫因找不到在分行工作的妻子繼而縱火,最終釀成12屍13命的慘案。
1994年男子朱寶光與妻子不和,其妻離家出走後,朱寶光懷疑妻子獲其任職銀行的女同事收留,成為他妻子「走佬」的元兇,同年1月10日帶同兩罐天拿水到位於石硤尾邨第一期的滙豐銀行,找該名女職員理論及尋找妻子下落。
朱寶光懷疑未能從女職員口中得知妻子下落而發難,將天拿水倒在銀行大堂地上,並以打火機燃點手上報紙再擲向天拿水。銀行大堂隨即起火,顧客見狀逃生,但由於職員所處櫃檯與大堂有密封玻璃及鐵門阻隔,故職員被困未能逃走。
滙豐銀行早年以保安理由在鐵門上加上電子鎖,但當遇上火警停電時,電子鎖便無法開啟,而當時鐵門亦無裝上緊急開門裝置,職員無法打開鐵門經大堂離開。而另一方面銀行的後門亦被鎖上,職員亦無法從後門逃生,加上銀行並無安裝自動灑水系統,故13名職員只能待於火勢愈燒愈烈的火場內,逃生無門。
消防員接報到場灌救,其後發現兩名銀行職員當場窒息死亡,而另外10名職員亦在救出後2至21日內先後不治,當中包括一名孕婦及朱寶光最初「找晦氣」的銀行女職員;在13名銀行職員中,只有一名女職員生還。
縱火狂徒朱寶光在火警後亦被拘捕,並於火警發生翌日提堂。由於當時只有4名職員死亡,故他被控以一項縱火及4項謀殺罪,而於同月25日朱寶光再次提堂時,再有6名傷者死亡,朱寶光被加控6項謀殺罪。最終朱寶光謀殺罪名不成立,但1項縱火及12項誤殺罪名成立,判囚20年;而朱寶光亦因減刑並已於2007年出獄。
消防處在火警後展開調查,發現導致多名職員死亡的原因為銀行並無安裝自動灑水設備,加上火警停電後電子鎖無法開啟,除了令職員難以逃生外,亦加深消防員拯救被困者的難度。滙豐銀行在事件後全面提升分行的安全設備,在鐵門上加上緊急開門裝置,以防同類事件發生時電子鎖無法使用。
另外,政府亦在1997年通過《消防安全(商業處所)條例》,針對如銀行及商場等人流頻繁的商業場所,必須裝設自動灑水系統及防火警報等防火設備,並須有足夠走火通道裝有自動截斷冷氣系統,以防悲劇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