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燒死11人 福建積犯判死刑

蘋果日報 2012/08/20 06:00


福建年初導致11人死亡的縱火案,今日審結,被告劉泉順判處死刑。

法院指,被告為洩憤報復,案情嚴重,加上是積犯,因此重判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需向14名受害人賠償400多萬元。

今年1月16日,建甌市迪口鎮上店自然村多處民宅遭人連環縱火,11人被燒死,劉泉順承認因感情糾紛,因此放火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