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假公安】內地漢被騙785萬 赴台追討結果.......

蘋果日報 2017/04/08 12:51

騙局李鴻賓

大陸63歲老翁李鴻賓,2013年遭台灣的林憲旻詐欺集團藉詞公安調查洗錢案件,騙走698萬元人民幣(約785萬港元),林等人事後在台判刑入獄,李翁到台灣提告,要求償損失勝訴,創下中國遭詐騙在台獲判賠最高紀錄。李鴻賓上月再度借錢搭飛機到台,法院人員指林等人名下多無財產,如要求法院強制執行,還得付28萬元新台幣(約7.1萬港元)保證金,李感嘆:「台灣的司法是在保護誰啊?真是徹底失望!」
李鴻賓去年12月中收到台中地院判他勝訴的判決,日前再度向親友借款,搭機到台,欲討回自己的金錢,沒想到,法院告訴他,執行判決要先付保證金,已負債的他根本無法承擔。
李翁得知求償無門,已返回大陸,但他仍感慨的說:「歹徒可以交保出獄,也沒判刑很久,關幾個月就出去,還可以偷偷地脫產,我們被害人要討回自己的錢,卻還要繳保證金,且還不見得拿的到賠償,台灣的司法是在保護誰啊?真是徹底失望!」
李翁表示,他因為被騙走全部家產,導致他的家庭支離破碎,負債度日,他35歲的兒子無法成家,他的女兒要念大學,也只能四處借學費,讓他痛苦至極。
李翁指出,他在2013年9月,接到以林憲旻為首的詐欺集團來電,自稱是深圳公安,對方懷疑他涉及洗錢案件,希望瞭解他戶口資金流向,並透過電話指示他操作ATM後,他戶口698萬元人民幣積蓄被轉走,他事後才知道受騙上當。
報案後不久,警方成功拘捕疑犯,但是他被轉走的698萬元人民幣,被轉到28個戶口。林憲旻詐騙集團成員在2014年被查獲,14名被告各判刑1年2月到7月不等。
李翁為討回錢財,2015年和2016年到台灣來打民事官司,去年12月中,他終於收到法院判被告應賠他690多萬元人民幣,今年3月初他三度來台,台中地院民事執行處告知,要執行法庭命令,他先要繳交28萬保證金。
李翁指自己全部家財已被騙光,根本無能力交保證金。為了追討損失,李男說,他的妻子、親友離他遠去,接下來他不知道該怎麼做,只能失望地返回天津。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