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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態下洩慾 有不良影響
學者建議檢討合法性交年齡

蘋果日報 2005/09/26 00:00


【本報訊】青少年愈趨早熟,對性的態度也較以往開放,而到衞生署就醫的少女個案顯示,求診人數有上升趨勢,年紀最小的只有十一歲,而求診的十五、六歲少女,更被驗出患有多種性病,而十六歲定為合法性交年齡,則再次引起社會各界關注。 記者:陸羽平
本港現行法例規定,與十六歲以下的女童性交,男方即屬犯罪。有學者稱,合法性交年齡過高,令青少年性慾無法宣洩,擔心他們在犯罪心態下性交,對心理造成不良影響,故建議社會人士討論是否需要修改法例,以及向青少年灌輸正確的性知識。
不足半成人會「死忍」
香港電台節目「性本善Online」於今年五月至九月期間,進行了一項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意見的網上調查,共獲七千六百五十二人次投票。結果發現,四成六投票者認為現時的合法性交年齡過高,分別有兩成多人認為合法年齡過低及適中。此外,三成六投票者稱,若自己未成年仍會以身試法,與伴侶性交宣洩性慾;分別兩成半及兩成人會自慰或愛撫等解決;一成半人則會以其他活動分散注意力、百分之三人會「死忍」。
調查機構引述香港大學醫學院精神學系教授吳敏倫的意見指,很多西方國家的合法性交年齡,都較本港法定的十六歲為低,西班牙的合法年齡便為十二歲。青少年有性慾要宣洩,但在現行法例下會「無出路」,他擔心青少年若在犯罪心態下性交,會對心理造成不良影響。他認為社會人士應討論現行法例有否修改的餘地,並應教導青少年性行為的安全措施。
醫生倡早灌輸性知識
衞生署社會衞生科醫生周家源說,社會視性為禁忌,而未成年人士的安全性知識貧乏。他指出性行為是與生俱來的,盡早對青少年灌輸正確的性知識,讓他們懂得保護自己,及知道性交後需要承擔的後果等。
香港電台「性本善Online-性病診症室」網站於昨日啟用,網站提供有關性病的資訊,包括專家每月撰寫工作見聞,常見性病謬誤等,市民可瀏覽網頁:www.SexEdOnline.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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