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丈份人】《香港01》不滿fb專頁二創Logo 發律師信斥侵權

蘋果日報 2016/08/23 19:00

香港on9協會香港01

Facebook專頁「香港on9協會」發帖文,表示接獲《香港01》的律師信,信中指該專頁Logo與《香港01》的十分相似,兩者都以天藍色為主色,字型大小亦相近,而專頁將有關Logo放於專頁當眼位置,容易令讀者誤以為兩者有關聯,影響《香港01》的信譽,亦擔心有讀者會誤以為「香港on9協會」屬《香港01》旗下,於是向專頁提供個人資料,故決定發信指控專頁涉嫌侵權,並要求他們立即移除有關Logo,否則會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同時保留追究權利。
專頁現時只有800多人讚好,負責人指自己不善設計,只是參考他人設計,想不到專頁連一千讚好還沒有就獲發律師信,又反指其另一專頁「鴻福郎」的Logo亦與「鴻福堂」相似,形容對方是「高質上市公司」都沒控告他們,質疑《香港01》卻向他們發信,又指《香港01》曲線表態加入「香港on9協會」。專頁現時已將涉事Logo轉為黑白色,不少網民均留言表示支持專頁,亦有人指是曲線為專頁宣傳。
《香港01》總編輯龍景昌回覆查詢時,反問如有人製作「芒果日報」的專頁,Logo與《蘋果日報》近似,《蘋果》是否亦會作出控告,認為若第三者看畢Logo後,亦有兩者相似的觀感,這個二次創作已侵犯商標權,《香港01》決定採取法律行動是很平常的事。對於專頁現時換上黑白版本Logo,他指暫未看到新Logo,未知會否亦令人聯想起《香港01》,如若令人有所聯想,對方行動則仍不足夠,又指若對方認為他們是吹毛求疪,大可不作撤換,又稱「如果啲網民因為我哋做啲咁嘅嘢而支持佢哋,佢哋掉番轉頭應該多謝我哋啦」。
「香港on9協會」負責人鴻福郎接受《蘋果》查詢時,指有關專頁只有他一個人打理,希望大家以正面角度睇「on9」一詞,原意是將搞笑頂癮抵死的文化發揚光大,專頁原本只得約200人讚好,日前突然收到一個虛擬帳戶寄來的律師信,形容是「得啖笑」。他指專頁並非作商業活動,只作興趣消閒之用,今次作品只屬二創,取材來自《香港01》,認同如果作品影響到《香港01》名聲,他願意道歉,但認為可以首先私下短訊提醒,用溫和手段溝通,而非一來就出律師信。
他直言作為一個小市民創作人,《香港01》此舉絕對會影響他日後創作,亦認同其他網民所指是打壓二次創作,如同大財團欺壓小市民,且二創話題敏感,導致網民反應較大。他指如果《香港01》對他將Logo轉成黑白色仍不滿意,可作更換,但相信對方不會表達不滿,而是直接採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