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媒體的調查報道指UGL於2011年12月以7,750萬英鎊(約9.6億港元)收購DTZ,時任DTZ亞太區主席梁振英仍以董事身份與UGL簽協議,透過提供顧問服務、協助挽留員工、不作競爭等安排,換取共400萬鎊(5,000萬港元)巨款,款項分2年向梁支付,全部在上任特首後收取。報道指協議從未對外申報,事件曝光後梁回應協議是離職安排,否認指控,亦非秘密簽訂。
本港一直有政黨要求執法部門調查是否涉貪,惟至今無下文。廉署諮委會主席兼「梁粉」譚惠珠今年3月曾不點名支持梁連任,又稱下屆特首「唔會有任何廉署要查嘅事」。巧合地廉署7月人事大地震,前署理執行處首長李寶蘭盛傳因調查梁振英無申報收取UGL款項案,遭取消署任職務而「劈炮」,其屬下首席調查主任高迪龍也盛傳因不滿李被逼退而離職。
■記者袁楚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