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先生三年多前購買屯門一個二手居屋單位後,便一直收到銀行和電訊公司發出追收上手業主欠款的信件。他每次收到信件後,都會不厭其煩聯絡有關公司,解釋上手業主已出讓單位,着對方不要再騷擾他。
不滿銀行未跟進
他以為事情已經告一段落,可是數星期前,他又再收到花旗銀行寄出的追數信。他無奈地致電通知該銀行,欠款人已於數年前出讓物業,着該行不要再寄出追數信;但不久後,他又再收到該銀行來函追數,令他備受困擾。羅先生向記者表示,他想起年多前亦曾收過另一銀行來函追收上手業主的新帳項,他不禁懷疑上手業主仍以舊地址向其他銀行申請信用卡或貸款。
「雖然我唔知花旗銀行追啲錢係我買樓前或買樓後借落,但點都有問題啦!如果喺我買樓前嘅,做乜幾年後先係咁追,通知完佢哋後重騷擾我;若果喺我買樓後嘅欠數,點解銀行又會接受已經更新嘅住址證明吖?」
本報雖已轉介羅先生的個案予花旗銀行跟進,但羅先生事隔一星期後再聯絡本報,稱仍然收到花旗來函追數,他不滿該銀行根本未有跟進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