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之虎案】否認豪請兄弟吸毒 證人:雖然我做卧底,其實我都係一名警察
黑社會英傑佐敦之虎卧底警鄭皓瑋
「佐敦之虎」涉自稱黑幫和勝和「426紅棍」兼獲「上海仔」支持接任坐館,與另外8人繼續受審。混入勝和跟隨「佐敦之虎」的卧底警續接受盤問,辯方指他不只自己吸毒,更豪請兄弟吸服可卡因,「有錢出糧請大家一齊食『可樂』」。卧底否認,多次語氣堅定地強調「雖然我係做卧底啫,其實我都係一名警察」,即使「對家」門生被打,他也會藉故叫人停手,不想有人受傷;亦時刻提醒自己,即使受朋輩影響仍不可喝醉。
辯方在本案開審時向法庭指出,涉案臥底鄭皓瑋曾就同一行動出庭作供,但遭法官批評作供不誠實,透露會呈交相關裁決謄本讓法庭參考。鄭獲控方豁免起訴出庭作供,控方未有要求法庭以代號稱呼鄭。辯方上周盤問他時指他除了醉酒吸毒外,還「溝女」跟涉案有關的女子拍拖,對方還將他的化名「維」紋在肩背。
鄭皓瑋今早接受第六、七、八被告的代表大律師盤問。辯方質疑他在流水簿所記載事項誇大,包括將醉酒推撞寫成打鬥,又指鄭多次吸服可卡因,「叫完一round(輪)又請其他人食,問佢哋夠唔夠」,但鄭否認誇大或有吸毒習慣。
辯方指,曾供稱行動中多次扮醉的鄭其實嗜酒,鄭同樣否認,肯定地說自己「唔鐘意」飲酒,亦刻意控制份量、從不飲醉,「我認為我係一個警察,我會識控制自己」。
他今確認辯方所指,在一間常有三合會成員出沒的酒吧遺下與警方操控員(handler)通訊的手機及電話卡。鄭稱不擔心在該酒吧內丟失手機會令行動資料外洩,因他平時會刪除電話中與操控員的對話紀錄,電話亦有上鎖,他有跟操控員討論遺失電話會否引致人身安全或行動敗露的風險,操控員認為風險不大,毋須中止行動。
辯方問他遺失的三星手機是甚麼型號,鄭答不知道,解釋自己「冇理到」及未有深究,辯方怒轟他「有冇搞錯」,質疑朋輩之間會經常談及電話性能及型號。鄭同意,但否認講大話。
於2014年加入警隊的鄭,翌年底被指派潛入和勝和,至去年2月行動結束。他早前稱在前年6至9月行動期間遺失與警方操控員(handler)通訊的手機及電話卡,並以私人手機取代,但沒交出作證物,他亦無將遺失電話之事紀錄於流水簿,但聲稱有向操控員報告。
鄭指自己在行動中扮成很沒主見及很「不羈」,但試過見有人被打時會上前阻止,辯方問為何有出現矛盾。鄭稱不想有人受傷,堅定指「雖然我係做卧底啫,其實我都係一名警察。」鄭透露,會「諗啲方法嘗試令佢哋停手」,辯方質疑此舉會否引起一眾被告懷疑,鄭回應稱會用「說話技巧」,例如稱有警車或便衣警員巡經。
九名被告依次為「佐敦之虎」又名英傑的陳家建、張仲榮、冼寶明、陳嘉漢、蔡明陽、張浩賢、黃俊楊、潘浚倡、黎家龍(年齡介乎17至81歲)。次被告被指是和勝和現任坐館「寸哥」,第三被告被指是前坐館「寶明」,第四被告則被指是元老「雀哥」。9人共否認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份行事、聲稱是三合會社團幹事、毆鬥等24項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