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獲刑微博留言:法律會還我清白

蘋果日報 2013/12/27 06:00

台灣微博李宗憲

台灣綜藝天王吳宗憲掏空聯明科技公司3,250萬元新台幣(約840萬港元)案,因吳認罪並與投資人保護中心達成和解,台北地院今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判吳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須向國庫繳納300萬元台幣(約77.5萬港元)。吳宗憲晚上在其微博中留言回應,相信法律可以還他清白。

他說:「宗憲一生在藝能界30餘年只懂得為大家表演,奉獻青春歲月只為博君一燦!沒有做過任何違背良心的事!這次的官司;遭受童年朋友無端的牽連,感到萬分的無奈,我一輩子從未經手財務,又怎麼會去做出有損名節的勾當!?我相信法律會還我一個清白!我也交由律師全力捍衞個人的名節!宗憲可以選擇謹言慎行,但是卻無法選擇我的童年...,有些無奈但是只能自己吞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斗室之內,但見高潔人品』,是我從小的庭訓!以父母為名,立下重誓!」

吳宗憲的這番回應,得到不少粉絲支持,不少人說:「相信你憲哥,清者自清!」

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