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兵咸永道稅務高級顧問王銳強表示,法律是規定僱員有主動報稅的責任,當自知收入超過免稅額時,需向稅局申請發出報稅表。因正常加薪而跌入稅網的僱員,其實通常由僱主自動向稅局申報,並有責任將報稅收入的副本,交給這些僱員。一般基層及可能因文化水平而未對報稅有足夠了解的僱員,往往都要依靠僱主。
即使因各類原因,僱主沒有向稅局申報,令責任落到僱員身上,王銳強說,僱員亦不用太擔心,因為稅局在發出罰則前,通常會考慮納稅人的具體情況,有合理證明,一般都可獲稅局酌情處理,尤其對僱員第一次報稅的處理都較為寬鬆,未必懲罰。當然屬故意遲報及漏報稅項,而沒有合理解釋,則會被稅局罰款,甚至坐監。
王銳強鼓勵收不到報稅收入副本的打工仔,向公司會計部或人事部了解,有否填報及原因,僱員再自行在報稅截止日期前報稅即可。假如總收入未達免稅額,是沒有責任向稅局報稅。
ACCA分會稅務委員會主席黃宏泰表示,就算沒有其他減免項目,因最低工資提升,而令年薪到達12萬元的基本個人免稅額的打工仔只佔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