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潘熙批林鄭定性「暴動」政治決定 陳景生憂警更敵視示威者

蘋果日報 2019/06/17 10:15

逃犯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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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上周三率先定性指6.12立法會外示威活動為暴動,法律界選委、資深大律師潘熙認為,特首為示威活動定性暴動,只是政治口號,法律上有相關定義,不會影響法庭判決,又認為民陣要求不對示威者作出檢控是合理及具法律基礎,因律政司可基於公眾利益等因素行使酌情權不提控。另一法律界選委、資深大律師陳景生更呼籲林鄭謹慎使用有關字眼,擔心引起執法者強硬執法,敵視示威者。
潘熙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法律界能理解警方就某些人行為指控觸犯非法集結,但未必能理解當局將整個活動定性為暴動,直言做法只是政治口號,因暴動沒有法律定義,認為民陣要求釋放被捕人士並不予檢控「唔係冇道理」。
同場的陳景生亦認同潘的說法,直斥林鄭將示威活動定性為暴動是不智,「聽到呢句話時令好多人覺得唔忿氣」,更會令執法者認為當日有暴動,故要用強硬手法執法,「字眼上運用做出我哋唔想見嘅後果,我覺得係,用呢個字眼嘅人小心啲,刺激性好大」,他更擔心執法者因特首及警務處處長都定性活動為暴動後,日後若法庭判決無罪,反而令他們對香港法庭引起懷疑,是否判決不公呢,「歸根究柢,用字眼嘅人要小心啲」。
至於檢控與否,潘熙認為律政司對犯法行為是否作出檢控有好多考慮,亦有酌情權處理,未必所有人都要控告,形容當局要「用佢智慧」,就社會情況及撕裂問題,考慮運用酌情權。陳景生認為每個人都應為其所做的事負責,但不應將示威活動定性為暴動,拘捕所有人,指檢控或觸發社會撕裂,他稱律政司在檢控政策上「要花心思」。
被問到6.12警方的執法行動,陳景生認為當日警方「當示威者敵人對待」,包括退一步走入立法會,讓示威者前進又再一隊人衝出去,質疑「(若是)war game、戰爭就適當策略,但係咪適用呢啲策略對待示威者呢?」他強調警察是要維持治安,不應對付示威者,他認為現場衝突不知那一方先觸發,「唔知雞先定蛋先」,但警方有責任避免刺激衝突。
潘熙則指,當局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當日警方執法工作有沒有過份使用武力,監警會也必須進行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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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景生(左)直斥林鄭將示威活動定性為暴動是不智。朱家駿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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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熙(右)表示,法律界能理解警方就某些人行為指控為觸犯非法集結,但未必能理解當局將整個活動定性為暴動,直言做法只是政治口號。朱家駿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