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逾期未完工 店東涉違商品例被捕
海關屯門裝修商品說明條例石排頭路
海關今日拘捕一名裝修公司的男負責人,他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在合約指定期限仍未能完成裝修工程,涉及款項約31.8萬元。
涉事裝修店位於屯門石排頭路一工廈,消息指該公司在元朗經營約30年,今年才搬舖往屯門;而進行裝修的單位則位於元朗朗屏邨畫屏樓,單位由男戶主與家人同住,去年底入住,需要全屋翻新裝修。
據了解,男戶主於去年12月光顧涉案裝修公司,曾口頭叮囑對方必須於今年3月2日完成裝修,並先後於去年12月中與今年1月初,以文件白紙黑字確定有關完工日期。惟結果期限屆滿,單位只成約6至7成的裝修,當中包括出現電線外露、地腳未裝妥等種種問題。男戶主非常不滿,但無奈舊租約到期,他們一家被逼遷入該未完成裝修的單位居住。
海關今年4月接獲涉事元朗單位的住戶投訴,指裝修工程原本於今年3月完工,但有人違反合約,在指明期限內仍未完成裝修工程,於是展開調查。
海關人員接報後曾派員到涉事元朗單位實地調查,發現單位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完成裝修,案中涉及的裝修、搭棚及傢俬費用,共約31.8萬元。關員經調查後拘捕裝修公司的一名男負責人,他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有關應用虛假說明於所提供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