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作頻頻下,高官亦紛紛出口術,上周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一個名為公營部門改革研討會中表示,為應付市民對政府服務日益增加的需求,政府必須發展資訊科技……又是資訊科技,講來講去,好像資訊科技是甚麼靈丹妙藥,能令苟且因循的公務員起死回生。
或者我們可以再次借用MarshallMcLuhan的「Themediumisthemessage」觀點——資訊科技這個medium,帶出的訊息就是自由、減少管制、透明度高和資訊分享,這些均與政府官僚系統的墨守成規、繁文縟節格格不入。
更重要的是香港政府運作透明度低,資訊公開有限,亦沒有保障資訊自由的法例。若政府不願公開某些資料,公眾也無可奈何。曾財爺一聲令下要「發展資訊科技」,知易行難,若要真正做到「應付市民對政府服務日益增加的需求」,或許真的要來一次革公務員的命。
筆者便有一次經驗:曾向一個政府部門申請索取某些數據,該官員以數據會影響某某不大直接相關的一宗政府官司為由而拒絕申請。
筆者不服上訴,並暗示會向申訴專員投訴,結果上訴得直,該部門需公開有關數據,但只提供由excel檔案列印為數十頁A4紙的數據,筆者則要繳付每頁一元的列印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