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母在2013年口供中稱,芍淇表現開朗,甚少不開心,即使不開心亦會與母親傾訴,但事發前沒透露任何不快事,只是提及剪短髮的擔憂。她指曾聽到芍淇在四年級時向母親傾訴「喺學校畀同學鬧」。
教育局高級學校發展主任(葵青區)溫崇超指,局方絕不容許欺凌事件發生。基真副校長石玲早前雖認為,芍淇在事發前曾遭同學倒出書包內的物品屬「小朋友覺得係玩」、「唔可以話係蝦」,但溫昨稱事件已有欺凌成份。港大防止自殺研究中心臨床心理學家沈君瑜亦指,校方就此類事件應作長期跟進,如為芍淇進行小組輔導等,「因為欺凌事件喺情緒上可以係好深遠影響」,亦可能會造成創傷及陰影。
代表基真的律師昨指,校方所得悉的事件僅為芍淇被取去3支筆,且事後涉事的3名學生已道歉,芍淇亦接受,律師質疑校方是否仍需作長期跟進。沈解釋「情緒上唔代表完全冇事發生,可能佢係好驚先接受」。
■記者林綺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