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回頭,有報道指,名字很有型之的士權益協會主席劉劍魂,等不及高官議員的大計,正組織五千輛的士,準備於五十元以上的車程,打開天窗的全線八折,令的士更有力跟其他交通工具爭生意,並計劃成立基金,以便日後被政府控告,有錢打官司。要是成事,即迫政府行動,要麼拉人,要麼修例,難以繼續隻眼開隻眼閉。
要加強的士競爭力,政府起碼有幾個選擇。一是保持合謀定價,照樣不准打折,但把收費表修改一下,向下調整,令的士更吸引。用此方法,價是減了,但的士司機還是沒有價格彈性,因為調整合謀價所費大。市道好時難升,市道差時難降,結果還是綁手綁腳。
二是索性放棄合謀定價,任由司機乘客議價。價格有彈性,司機和乘客可以各自按情況環境開價。結果會如黃署長正確指出,打風落雨可能要付十倍車費。搶手時車費增加,本身沒有問題,自由定價,可減可加,以價格平衡供求,正是自由交易的益處。問題是,議價帶來的費用可能會令乘容卻步,反而減低的士的競爭力。
三是保持合謀收費表,但容許按錶打折,即是將現狀合法化。換言之,的士司機有隨時減價之彈性,按情況想減就減,不需要勞師動眾等大隊一刀切。同時間,因為保留合謀價為最高收費,乘客早知上限,不會被議價之費用嚇走,不想議價的,乾脆付錶價就成。當然,加價還是要經過大圍商議,但合訂上限的好處,應該抵得住壞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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