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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速遞
一拳攞命男子改判誤殺
蘋果日報 2012/06/16 00:00
無端打死路人的馬國輝獲改判誤殺。資料圖片
【本報訊】無業漢馬國輝(45歲)於2010年8月10日在將軍澳彩明商場,無故一拳打向路過男街坊,令他跌倒後腦着地,傷重死亡,被裁定謀殺罪成立,判終身監禁。他昨不服上訴,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直指死者並非因被拳打腳踢致命,極少人有能力一拳打死人,「除非係習武之人,好似李小龍」,故上訴人充其量只是傷人,並無謀殺意圖。上訴庭終判上訴得直,改判誤殺罪,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
案件編號:CACC40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