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被沒收財產的結構複雜,當時專案組不分青紅皂白,只要沾賴昌星邊的財產統統沒收,殃及諸多合夥人,包括賴老婆及兄弟。賴的家屬去年已公開投訴,法院從不交付涉案的資產沒收清單,資產去向不明。據稱,賴僅被沒收的土地就有1,500多畝,加上被沒收的房產及其他財產,有分析指現值逾千億人民幣。
內地最高法院去年12月發佈《關於依法妥善處理歷史形成的產權案件工作實施意見》,提出要「規範涉案財物的處置,維護涉案企業和人員權益」,意思是法院要求區分違法者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產,及嚴格執行涉案財物的保管、處置制度。
分析認為,賴昌星顯然對當局這個新的法律意見有所領會,因為他出事前財大氣粗,旗下不少公司雖是他出錢,但未必是他掛名,故他要打財產官司,爭回那些不是他名下、但實際是他所有的財產;上書前總理朱鎔基批專案組侵吞財物,只不過是把朱與事件切割,同時引起朱的注意。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