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網媒追薪及墊支費 李偲嫣報大申索數目
勞資審裁處李偲嫣追薪張俊勇
正義聯盟創黨主席李偲嫣,聲稱遭網媒欠薪案下午續審,李偲嫣進一步解釋沒簽僱傭合約是因她的聘用條款獨特,可獲分派公司35%股份。而法庭翻閱李提交的飲宴單據時發現銀碼不符,李在作供期間才承認報大了申索金額。
李偲嫣申索的15.8萬元當中包含兩筆她聲稱為公司墊支的晚宴費用,分別為8,000及3,500元。審裁官翻閱單據發現有單據為證的數目其實為7,832及3,100元,要求李解釋:「咁你計番3,500蚊畀我睇吖」。李偲嫣承認申索書數字寫錯,被審裁官斥責應一早更改。
兩被告公司代表盤問李時,質疑她沒有僱傭合約:「點解(首被告公司)人人都有合約,係得你冇呢?」李承認只有口頭僱用協定並無書面合約,並指曾要求兩公司董事張俊勇提供標準僱傭合約,但對方稱她聘用條款特別,涉及兩家公司出糧及其中一公司的股份分紅,一般合約不適用。
李偲嫣已完舉證,明早由被告公司傳召證人,據悉包括兩公司董事兼股東、中華總商會會董張俊勇、正義聯盟黨主席蔡克健,及撐警大聯盟召集人張美芬,還有公司的會計人員。
兩被告網購無限有限公司(前稱匯傳媒)及營運網台HKBC.TV的媒體無限有限公司,被申索人李偲嫣追討2015年12月的半個月欠薪、代通知金、有薪年假、墊支雜費等共約15.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