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讀者投訴稱,潭美幼稚園校址為一間兩層高村屋,地下為課室,二樓屬校監自用。學生家長稱,約於兩年前,村屋天台加蓋了一層建築物,從外觀看,村屋恍如有三層高。「我諗佢哋都係私自搵師傅起嗰層,如果萬一跌落嚟整親啲細路,真係可大可小。」學生家長稱,從其他街坊口中得知,已有人於去年九月向地政署投訴,但至今未見有關政府部門採取行動。
強調上蓋用以擋雨
此外,學生家長亦投訴該校地下只得一間課室,高、中、低班均在同一室上課,「大家啲課程都唔同,咁樣上堂好容易產生混亂,影響學習。」
本報將學生家長投訴轉介潭美幼稚園處理,其校監羅太回覆本報稱,該校只以地下作為課室用途,學生不可私自走上二樓或頂層。她強調天台頂層不屬僭建物,她只在天台上加建遮雨上蓋。但當記者問及何以加建遮雨上蓋會有窗戶時,她則指有關玻璃可隨意拆除,仍強調她只於天台加上上蓋以擋雨而已。
就學生家長投訴高、中、低班學生均在同一室上課問題,羅太指出,該校只有中班和低班於下午時才會共同使用課室,人數合共二十多人,但該校會採用分組形式上堂,經協調下不會出現混亂情況,故教學質素應不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