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打手】受害機構多達80多間 逾千「大V」帳號被封
大V網絡打手網紅
各地公安機關成功偵破28宗自媒體「網絡打手」集團犯罪案件。
公安部周六(8日)通報,今年以來各地公安機關成功偵破28宗自媒體「網絡水軍(意指網絡打手)」集團犯罪案件,67名疑犯落網,關閉涉案網站31間,同時封禁1,100多個各類網絡大V帳號。據統計,共有80多間機構或公司被「網絡打手」敲詐勒索。
通報內容提及,近年來一些以自媒體為代表的「網絡打手」違法活動日趨活躍,以「輿論監督」、「法制監督」、「社會監督」等旗號,與不法網站和少數正當媒體內部人員相互勾結,在微博、微信公眾號、百家號等網絡帳號,以及境內外互聯網上的自建網站和通訊群組中,頻繁進行大規模有償發帖、有償刪帖、有償公關、有償操控輿論等網絡行為,涉嫌從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詐騙、非法經營、尋釁滋事、侮辱誹謗、侵犯公民個人私隱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互聯網秩序,干擾國家對互聯網的正常管理,危害傳統文化、社會道德和公序良俗。
公安部經調查後發現,自媒體「網絡打手」的運作模式,層層相扣。第一層是核心人員,包括網絡公關公司及其僱用的「寫手」和「水軍」。網絡公關公司是「網絡打手」的幕後老闆,負責接受客戶請求,策劃組織炒作、有償刪帖等活動;而「寫手」因為熟悉網民心理,專職撰寫、提供炒作素材;「水軍」是網上炒作活動的具體實施者,以網上有償發帖牟利。
第二層是上遊人員,即「網絡打軍」業務的需求者,主要包括廣告商、委托人、爆料人。廣告商通過「網絡打手」炒作,提高廣告的點擊量;委托人、爆料人提供熱點,通過「水軍」攻擊炒作指定單位、人員,達到某些訴求。
第三層就是下遊人員,即「網絡打手」業務的輔助實施者,主要由專業推手、小型非法網站運營者和知名網站「內鬼」構成。專業推手往往是一些網絡大V、網紅等,借助自身在粉絲中的影響力,為炒作活動站腳助威;小型非法網站運營者、知名網站的內鬼(如編輯、版主),主要是協助「網絡打手」刪除、置頂帖文等,從中謀取非法利益。
而公安部先後在江蘇、廣西、河北、北京、安徽、陜西、福建、江西、山東、雲南等地,針對多宗重點案件採取收網行動。截至目前,部份涉案疑犯已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其他案件則被移送起訴,或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