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指fb向投資者就誤用用戶數據的風險作出誤導陳述,而fb早於事件發生的兩年前已知悉問題,但仍向投資者稱有關風險純屬假設性質。SEC指,fb在劍橋分析一事上違反證券法,未有向投資者披露劍橋分析未獲授權而取得用戶數據。fb繳交1億美元罰款達成和解。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亦就劍橋分析事件展開調查,fb或需繳付逾23億美元罰款(179.4億港元)。英國、比利時和德國亦有就事件採取行動。
fb買起潛在競爭對手如Instagram,又複製其他社交媒體應用程式的功能,種種舉動均惹起涉違反反壟斷法的疑雲。fb指獲FTC於上月通知已展開反壟斷調查。FTC確認消息,但拒絕透露詳情。行政總裁朱克伯格未有回應反壟斷調查,但向投資者表示,「在監管組織的指引下,我們有更清晰的路向。」
美國《紐約時報》/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