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罪指,林及Radcliffe涉嫌於05年1月1日至17日期間串謀詐騙電盈,在一張借項單據上虛假地表示,正風曾於04年在內地向多個電盈單位提供會計服務,有關服務收費合共43.2萬元,導致電盈向正風支付有關款項。
林又涉嫌於06年9月21日至28日期間,就廉署對有關涉嫌詐騙行為進行的調查,與另一名人士串謀妨礙司法公正,要求該名人士向廉署作出虛假陳述,妨礙及阻撓調查。
此外,林、Radcliffe及43歲的家庭主婦謝屉雪另被控一項串謀詐騙入境處。他們涉嫌於04年1月1日至5月21日期間,在一份延長逗留期限申請書上虛假地表示,謝會獲正風企業服務有限公司聘用為業務發展經理,誘使入境處向謝批出延長逗留期限簽證。
電盈發言人表示,林星強是電盈的前任僱員,曾擔任集團財務總監職務,但去年9月已離職,電盈強調這是個別事件,所涉金額有限,不會對股東有所影響,由於已進入司法程序,暫不便作任何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