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發展:未幾母親與被索償者達成庭外和解,獲賠償大概三百五十萬元兼得訟費,以一個年輕人從此無法過正常獨立生活,諸般醫療費用及生活所需甚鉅,這筆存放在法庭的賠償金,並無太多寬裕。然而,苦主母親根據一些名目向法庭申請支取約百餘萬元之後,需從中「按協議」支付「顧問公司」八十七萬餘元「專業服務費」。要不是這位母親最近向法庭申請領取苦主某些個人保險賠償,法庭處理時順藤摸瓜,還翻不出這筆爛賬。
林官嚴詞指出,這「顧問公司」並非律師樓,表面證據看來涉嫌觸犯包攬訴訟罪行,而且似乎是趁苦主母子水深火熱時予以剝削,因此接納法定代表律師的建議,下令全面追討。
期望很快可以看見公義的伸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