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解說,看來有點玄之又玄。本來,要強調「擴大」,雜文就是,可惜一說到雜文,就想到魯迅。他老人家把雜文看作匕首投槍,在橫眉冷語的時候,就難有閒情計較說話美不美了。因此大散文有異於雜文。
其實,散文、隨筆、小品文這種種類別,已搞昏了頭。周作人後來又跑出來提倡美文,說外國文學裏有一種可分為兩類的「所謂論文」,其中一類是「記述性的,是藝術性的,又稱作美文。」英美文學的「美文作家」中,他舉了愛迪生、蘭姆、歐文和霍桑等人的作品為例。據我讀英美文學史所知,他們寫的,只是抒懷寄意,遣發自己心聲的essay而已。這類書寫,慣作大題小做,dealingwithitssubjectfromalimitedorpersonalpointofview,看來跟美不美,沒有甚麼直接關係。
人民文學出版社在1999年出版的《中華散文百年精華》,據舒非女士見告,2003年經已第十二次印刷,出了十一萬冊。我忽然想到,如果不叫《中華散文百年精華》,改稱「中華美文」或「中華大散文」,單以市場效應而言,會不會這麼暢銷?對了,此書的繁體字版由香港三聯書局印行,可惜因版權關係,沒有收入張愛玲的作品〈更衣記〉,又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