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容許發展商將屋苑會所有蓋部份的豁免樓面面積,高達獲批樓面面積5%。為了用盡所有豁免面積,發展商往往在會所加入各種可有可無,或是極盡奢華的設施,務求將屋苑會所塑造成「宮殿」或「園林」。不過,對於作為消費者的屋苑業主而言,除了被迫買貴樓,長遠要付出巨大的管理及維修費用,填塞會所這個無底深潭。
發展商透過屋苑會所的設施,將屋苑「偽豪宅化」,也是另一種形式的發水樓。發展商發售單位時,已標明屋苑的會所面積將計入單位的建築面積內,興建會所的成本變相由消費者分擔,業主已被迫買貴樓。政府豁免會所面積,卻未有監管發展商如何出售,這個漏洞造就了發展商賺錢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