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淑莊犯聚案 林瑞華指開會沒提選舉 
酒吧執董:警稱「OK唔好咁嘈」

蘋果日報 2021/04/22 00:00


【本報訊】立法會前議員陳淑莊與香港中小企食店聯盟召集人林瑞華等人,被票控在酒吧內違反限聚令案續審,林昨出庭自辯,稱當晚召開業界緊急會議商討應對禁酒吧令,會上沒提及立法會選舉,否認會議是控方所指的參選造勢大會;酒吧在開會前已要求客人結賬,他亦在大閘旁貼上「Private」(私人)字眼,並要求酒吧「落半閘」以表明是私人聚會。酒吧執行董事則透露,當晚警員接報到場了解後,僅稱「咁OK啦,你哋唔好咁嘈喇,有人投訴呀!」
裁判官鄭念慈昨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後,林瑞華出庭自辯,指案發去年4月2日,政府宣佈翌日起推行禁酒吧令,他於是在業界WhatsApp群組提議召開緊急會議,並邀請當時仍是立法會議員的大律師陳淑莊出席,因她熟悉政策及可提供法律意見。當晚陸續有逾20人報名參加,但只有涉案酒吧「HANDS」願借出場地。
林當晚10時半到達涉案酒吧,他稱職員為他探熱及提供搓手液,其他與會者入場前亦有用搓手液及量體溫。會上他向業界解釋有關法例條文,陳淑莊則講解法律責任及立法背景,提醒業界小心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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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淑莊

指會議範圍有分隔

酒吧股東兼執行董事陳沛妤供稱,當日政府宣佈將推行禁酒吧令,她與眾多群組成員均感震驚及徬徨,林建議開會商討對策。她在群組內同意借出場地,但事前未有徵詢另一被告即酒吧持牌人陳偉才的意見,事後才告知陳,望他與職員配合,包括為進店者量體溫,及要求四人一枱。
陳指,酒吧職員在晚上10時半起,向食客表明即將召開私人會議,要求他們結賬;惟酒吧於11時「落半閘」開會前,仍有三名客人未離開,分別為一名未用完餐的熟客,及10時45分入座並稱「好快食完、好快走」的兩名客人。職員遂一律要求三人「坐出面張枱」,因為「喺我嘅認知,嗰度係私人會議範圍,完全同會場分隔」。
控方盤問下,陳沛妤同意上述座位屬於餐廳範圍,但認為座位面向街外,且預計三名客人很快離開,故容許他們再坐一會。她承認考慮未必周全,但座位與室內空間分隔,認為不會影響室內會議。陳亦指,開會時沒提供食物,僅提供酒精及清水等飲品,但強調沒提供餐牌,與會者均自行選擇飲品,並於離開時主動付款。
根據早前證人及警員證供,報案人潘美美聲稱當晚與友敍舊,當中兩名友人吳楚勤及黃偉傑到涉案酒吧用膳,吳供稱聽到酒吧內有女聲表示「嚟緊阿Gordon會參選立法會」,他拍下陳淑莊與會照片並交予《星島日報》及《東周刊》網站。至於警方,當晚接報到場勸喻後,未有檢控便收隊離開,事後接獲過百宗針對陳淑莊的投訴,才重新申請搜查令調查本案。案件押後至6月2日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KCS526408-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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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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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瑞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