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按兩人的口供,均聲稱懷疑沒有簽署涉案06年遺囑,亦無在對方在場時簽,不明白簽名何以在遺囑之上。但兩人一直不肯證實遺囑上的簽名是他們的,又不交出簽名樣本。陳振聰遂要求法庭簽發傳票,要求兩人交出06年的簽名樣本。
代表兩人的律師最初擺烏龍,以為昨日可反對法庭簽發傳票,後發現傳票已簽發,退庭詢問當事人後,決定每人交出12個簽名樣本。若出問題,本月28日須再開庭。
據了解,控辯雙方均已在英國找筆迹專家,以檢查遺囑簽名是否兩人的簽名。陳振聰一方是DrAudreyGiles,華懋慈善基金則是DrRobertRadley。兩人均曾在世紀翁媳爭產案中,就90年王德輝遺囑上的墨水迹,給予專家意見。
此外,陳振聰要求華懋慈善基金披露兩名見證人的文件,包括筆記、書信或律師會客紀錄等,惟華懋一方反對,將於本周五爭拗。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