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有船運開始,人類都不斷搵方法將上貨時間盡量縮短。本港走私客更甚,因特區法制令上貨時間成為被拘捕嘅高危點。而以前教育電視都解釋過,搬運一粒粒瑞士糖,比起一盒盒慢得多,咁點解走私客唔用集裝箱原理去整理咗貨品,先至上船?同利世民討論呢個問題,得出幾個解釋可能。
第一個理由就係要再將幾十箱貨入大箱要用一定成本,因為被捕機會唔高到值回成本,所以唔做。
第二個理由就係細細盒上船,反而減低被識破嘅機會,因為有人睇到一大箱上船,會即刻報警。
第三個理由就係從成本角度嚟睇,被捕高危點根本不在特區。目的地嘅執法人員先至係走私客嘅顧慮,所以細細盒散貨比較安全。點都好,歡迎呢個行業嘅fan屎指點迷津。
最後,香港唔係自由貿易港咩?出口都有罪?唔通要幫其他地方執行反走私法?不如執行埋佢哋例如言論封鎖嘅法例。
孫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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