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秋節再有市民冒險違法燃放孔明燈及因煲蠟燒傷,《蘋果》發現有人公然在網上推銷號稱用阻燃物料製造的「燒唔着」孔明燈,但消防專家指「孔明燈用阻燃物料做唔代表唔會引起火警」,若誤入飛機航道或跌落民居,後果嚴重。警方則指孔明燈並非受管制危險物品,售賣不違法。
售賣該孔明燈的貿易公司位於觀塘鯉魚門道,姓陳負責人稱孔明燈由內地生產,以阻燃紙製成,百分百防火,「正常會自己熄,可以喺空中停留七分鐘」。記者以68元買下一套五隻包括紅、白及紫色的孔明燈,逾一米高的孔明燈底部有鐵線固定火源,並提醒「唔好去機場,康文署公園同海灘放!」
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以蠟燭及石油氣噴火槍燃燒孔明燈作耐燃測試,火力較猛的噴火槍燒了半分鐘,蠟燭則燃燒一分鐘,發現孔明燈的紙物料被燒焦但的確無着火。不過消防顧問梁錦得指,用阻燃紙製造的孔明燈仍有危險,「阻燃只係延遲焚燒時間,點火後一樣有高溫同蔓延」。本港人口稠密,孔明燈下墜仍可能燒着地面物件。近年不少市民放孔明燈許願,但亦發生多宗涉及孔明燈引發火警,迎月夜8時許,警方在東涌一處石灘截獲五名13至15歲青年放孔明燈,連同四個孔明燈帶署,警誡後放行。涉事青年稱孔明燈購自附近屋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