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撞斃鐵騎士後「撻朵」強登另一車逃去 官明言判刑貼近囚7年
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胡文源郭栢林撞斃鐵騎士我係和勝和既
葵涌青葵公路去年8月發生奪命車禍,鐵騎士遭超速切線七人車撞倒後重傷不治,而七人車司機意外後不但沒有留在現場,還自稱是三合會成員強行登上另一輛私家車逃去。七人車司機翌日被捕,警誡下稱「飲咗酒」。他今在區院認罪,法官直言案情嚴重,被告有多次交通定罪紀錄,直言判刑或貼近最高7年監禁,兼會考慮終身停牌。
被告郭栢林(38歲)承認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在意外發生後沒有停車、在意外發生後沒有報案、駕駛未獲發牌車輛,以及自稱三合會成員共5項罪名。
辯方求情指被告主要受酒精影響,影響判斷力和認知能力,才會作出一連串不負責任的駕駛行為;又指被告已經預備賣樓賠償給死者胡文源(52歲)的家人。
法官反駁飲醉酒不是求情理由,而被告在發生意外後逃走,而且用自稱三合會的方式強行登車,案情比一般勒索案嚴重,「蝦人攞錢都可能好啲,依家係一條生命」,直斥做法不能原諒。法官押後至7月13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
意外發生於去年8月16日,有目擊者看到被告的私家車超速兼胡亂切線,撞到一輛電單車,死者被撞飛,頭盔亦飛脫。七人車隨即起火焚燒。這時候被告下車取走車上物品後,就走向一輛駕駛現場的私家車,大叫「我係和勝和既,車我去葵芳」,車上司機因感到害怕而照做。
其後警方透過被告親戚得知住所位置,即上門拘捕,警誡下被告稱「我果晚飲咗酒,我知撞咗車,但係我唔知撞咗架電單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