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西環喉舌向余若薇發律師信 斥錯誤引述其「權威消息」

蘋果日報 2019/06/05 21:03

中聯辦余若薇文匯報西環大公報喉舌

中聯辦喉舌《大公報》及《文匯報》上月底引述「權威消息」報道,提出4種香港向內地移交逃犯的情況。公民黨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早前在facebook轉載有關消息後,今日接獲大公文匯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發出的律師信,指余作為公眾人物,卻「錯誤引述《大公報》及香港《文匯報》提供資料,說明該專訪報道中的四種情況,均為移交內地的情況」,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及遺憾。
翻查資料,涉事報道引述權威人士指出,「與香港向內地移交逃犯問題相關的情形,不外乎4種情況:一是內地居民在內地犯罪後潛逃到香港的;二是香港居民在內地犯罪後逃回香港的;三是香港居民在香港觸犯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四是中國公民或外國人在國外針對中國國家或公民犯罪而身在香港的。」而余若薇上月23日於facebook上載該報道時留言:「都話逃犯條例犀利過23條,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移交內地審!!!」
余若薇接獲的律師信指,《大公報》及《文匯報》只是客觀報道受訪人士的講話,並沒有指出該4種情況都會移交內地,並清楚指出移交主要牽涉首兩種情況,「而第三和第四種情況,一般也不會出現被移交內地的結果」。因此兩報認為,余以不實的facebook訊息,引述為兩報的觀點和立場,是錯誤和不恰當,對報道斷章取義、以偏概全、有誤道公眾之嫌,要求余在facebook澄清及道歉。
余若薇亦透過律師樓回信表示,指理解「『一般也不會出現』意思是不常出現,但有可能出現。4種情況都有可能出現,縱使可能性有高低之分。」余指自己在facebook的帖文沒有指兩報報道不客觀,「亦沒有說該4種情形『均』會移交內地,只不過是原文抄錄『權威人士』所說的4種情況」。
對於被《大公報》及《文匯報》指其帖文引起「公眾不必要恐慌,間接剝奪社會各界理性討論的機會和權利」,余反希望對方的律師樓,向兩報傳達訊息,指特區政府突然修例,「一下子炸開的恐慌,威力驚人」,反對聲音擴散的層面及規模前所未有,「惟望有份量的傳媒,能客觀報道民眾的聲音」,希望傳媒發揮監督政府的天職,使政府虛心聽取民意,擱置草案。
民陣6.9反惡法遊行
日期:6月9日(日)
集合地點:維園草地
時間:下午2時30分集合、3時正起步
遊行路線:維園草地遊行至金鐘添美道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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