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冤14年】被屈殺孕婦碎屍判死踎監 一家五口終獲平反
福建冤案殺人碎屍
案發時,繆新華有個美滿的家庭,如今,妻離子散。昨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繆新華故意殺人,繆德樹、繆新容、繆新光、繆進加包庇重審一案,依法做出撤銷原來繆新華死刑,另4年入獄3年至8年的判決,宣告5人無罪。至此,這宗導致一家五口蒙冤達14年之久的重大冤案,終獲平反。
這宗冤案生於2003年。當年4月19日,福建柘榮縣福基崗村一村民到石樓坪山採茶時,在一間舊屋內發現了一包毛毯包裹、散發腐臭味且佈滿蛆蟲、蒼蠅的東西,掀開一看,一隻人腳掉了出來。警方接報到場後,通過衣着和手臂上的胎記,辨認出死者是同月6日失蹤的女子楊輝,她被人斬成了七塊。驗屍報告顯示,她死亡時已懷有兩三個月的身孕。
楊輝的親屬憶述,她於4月6日晚拿鑰匙、電話簿等出門辦事後,徹夜未歸。翌晨原定一起去江西做生意的朋友發現她爽約,家人才驚揭她失蹤了。而因楊母證實,聽到於當日下午見過楊輝的繆新華,相約晚間再見,警方便將繆鎖定為調查目標。據警方的筆錄顯示,經調發現繆是楊輝的前男友,因遭楊母反對結婚,兩人隨後分別成家,沒再來往。當警員詢問繆在楊輝失蹤當晚的去向時,他無法清楚交代。
同月21日,柘榮縣公安局認為繆新華有重大作案嫌疑,將其刑事拘留。此後兩天,繆父繆德樹、叔叔繆進加和兩個弟弟繆新容、繆新光相繼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警方懷疑繆父和弟弟有份分屍、棄屍。而繆家唯一有可能運屍的交通工具——拖拉機,屬於繆進加。繆新華的後母吳月英也被懷疑幫助繆保管從楊輝身上取下的金首飾。
2004年10月18日,福建省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定繆新華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父親繆德樹、叔叔繆進加、二弟繆新容、三弟繆新光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年、3年、2年。5名被告人提出上訴。2005年3月30日,福建省高院認為該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
同年8月15日,寧德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後,對繆新華保持原判,其餘4人刑期加重為8年、3年、6年、3年。判決書顯示,此次判決相較一審,並沒有新證據補充。繆家人再上訴,2006年4月21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判決,認定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判處繆新華死刑,緩期2年執行;對其他4人維持原判。
2016年底,被告人辯護律師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案件進入複查階段。福建省高院隨後對此案作出再審決定,並指定由繆新華所關押的監獄所在地建陽區法院再審。今年7月,福建寧德柘榮縣轟動一時的殺人分屍案,由福建高院開庭再審;法庭認為,原判認定5名被告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佈將擇期宣判。當時,除了繆新華外,其餘涉案4人均已刑滿釋放。
直至昨天,法庭宣佈5人無罪,正式終結這宗歷時14年的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