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據報道所講,朱主席原是縣級外經貿副主任,能夠從農業銀行借到大筆資金。當時不知道朱主席是以甚麼collateral(抵押品)取得這筆資金?這點真是非常X-file。
第二是徐先生跟朱主席合組的創業公司,並不包括在上市公司資產內,換句話說,徐先生雖然真金白銀拿出400萬人民幣,但在上市及這次收購上卻沒有任何得益。
據徐先生的敍述,除了金錢的支援,他跟朱主席於94至97年,走遍大江南北,為滙源打開銷售網絡。筆者不知報道有幾多是真,但相信很多與國內同胞合作的港人,都有類似被「過橋抽板」的經驗吧!
Uncle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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