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涉及號召包圍新屋嶺的帖文,被告稱「好仇恨呢個地方,所以出post號召幾十個人包圍住,滋擾設施希望停用」,但「後尾冇人留言,就不了了之」。被告表示,「只係諗住唱《榮光》,同埋嘲笑警察嘅歌,冇諗到咁詳細點實行」,發帖「純粹呃like,講吓就算」。
去年9月時任新屋嶺主管的警署警長詹興和稱,中心佔地八萬多平方呎,需要幾百人才可包圍中心。他稱據同事通報,去年9月21日中心外曾被人用紅油噴上「奧斯威辛集中營」的字樣。
9月26日銀髮族舉辦新屋嶺導賞團,辯方呈上fb的活動宣傳圖片寫上「恐佈囚室導賞團」。詹稱如預先看到這圖片會通報上級,但謂:「最近社會運動都有好多呢啲相,除非好確實,唔係都唔使用額外警力,一張相唔使勞師動眾,我都唔知對方講真定講假。」導賞團最終和平散去,詹亦認同當日舉行的並非集會。案件表證成立,9月14日續審。
案件編號:WKCC39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