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聲明指,徐駿銘當時已配合公安要求檢查證件,並非如公安所指不服從管理,而民警選擇性拒絕交還其證件,未有解釋理由。當徐駿銘在沒有肢體衝突下試圖取回證件,已被指抗拒警方執法。記協質疑,公安用手銬押走攝影記者,不符合內地使用手銬的法規,要求執法部門解釋對攝記「叉頸」、按壓在地、反手鎖上手銬押走的法理依據。
記協重申,新聞自由是文明社會的重要基石,政府官員決不能以「需要進一步了解」、「對事件感到奇怪」等理由蒙混過關,而官員呼籲記者遵守當地法規,同時對施暴者輕輕放下,更是是非不分、本末倒置。
全國政協常委唐英年昨稱,對事件感到非常遺憾,指任何暴力行為都應受譴責。他以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暴動罪成為例,指任何人到任何地方,都要遵守當地法律。有記者追問其言論是否暗示徐駿銘有錯,唐英年否認,又指對記者被粗暴對待感到不舒服,呼籲當局交代清楚。
■記者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