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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學漢用假學歷呃政府11年5度獲聘 辯方:已還113萬工作多年無所獲

蘋果日報 2018/09/12 16:33

虛假文書假學歷肆學

在澳洲攻讀大學但未畢業的中年漢,9年間先後向民政署、學生資助辦事處及廉署虛報學歷求職,竟成功獲聘其中5個職位,騙取逾113萬元薪金。他今於區域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學歷和能力均勝任涉案職位,只是愚蠢犯案,已全數還清款項,要求判社服令或緩刑,案件押後下周三判刑。
被告潘凱勤(41歲),今承認4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及2項以欺詐手段取得金錢利益罪。被告過去曾有一個不類同的案底。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1999年曾在澳洲墨爾本皇家理工大學攻讀應用科學學士課程3年,部份科目成績優異,但因有科目不及格,結果未能畢業。案中提及的文職職位包括民政處區議會助理、廉署助理文員等職位,只要求中五學歷,被告完全符合資格。根據他在任時每年的工作評核報告,上司均讚他工作表現出色,勤奮且負責任。
現時上司對被告大表讚賞
本案案發為2004至2015年,辯方指,被告在2015年8月轉職到一間會計公司任業務拓展員至今,上司亦對他大表讚賞,更相信他犯案已十分悔疚。辯方指,被告已將在政府部門工作期間所得的薪水如數歸還,即他工作多年並無所得,沒有對公眾構成傷害。大狀請求法官考慮判以社會服務令或緩刑,又指被告並非壞人,只是愚蠢犯案。惟法官認為被告長時間犯案,非出於一時衝動,辯方同意。
案情指,被告2002年從澳洲返港後,同年12月至2004年2月間,在當時的教統局教師註冊組任職普通文員,負責處理教師遞交的學歷證書。期間他伺機取得一張由墨爾本理大發出的應用科學(電腦科學)學士學位課程的畢業證書影印本,被告其後以自己的姓名遮蓋證書真正持有人的姓名,並偽造出一張自己名字的畢業證書。
向廉署求職拒填審查表格
2004年5月至2013年6月間,被告用假畢業證書的影印本,分別向民政事務總署及學生資助辦事務申請職位,經面試核查後獲信納文件是真確,在2005年4月至2015年4月間,取得5個職位,包括區議會助理、學生資助辦事處處理員、合約活動項目策劃主任、活動統籌員和區議會行政助理,合共取得逾113萬元。
他在涉案最後一份工作期間,於2013年6月向廉署申請助理文員主任一職,同年10月廉署要求他填寫一份一般審查表格,以便進一步處理其職位,被告拒絕,最後他未獲取錄。執法機構其後調查另一案時揭發本案,被告於2015年年底被捕。
案件編號:DCCC191/18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