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昨自辯,作供期間數度哽咽,哭訴「我冇,我真係冇做過」,又不時用紙巾抹眼角。他稱案發時在英國讀書,今年9月將到英國升讀大學一年級。他形容X脾氣差及情緒化,兩人經常鬧交,曾因X脾氣太差而提分手,惟X卻以自殺威脅,遂繼續與X拍拖。他指案發前個多月,X曾要求他代付信用卡欠款,兩人去旅行亦要他買衫給她。
案發當日、即前年6月3日,被告否認在時鐘酒店強姦X,解釋X當日叫救命是因性交時其陽具插得太深,又稱X當日正值月事,因經痛而發脾氣。兩人完事後,被告與X因晚飯問題起爭執,其間他向X指「頂唔順」其脾氣,曾向朋友傾訴。X追問該朋友是男還是女,被告回答是女性。被告憶述及後X的家人來電,要求他「畀個交代」,他當時不明所指何事,直到被捕後上了警車,才知道X指控他強姦。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257/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