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販運冰毒被告疑潛逃近17年後自首

蘋果日報 2016/06/17 06:00

販毒潛逃陸健偉荃灣石蘭樓

捲入販運冰毒案的中年被告,原定須於1999年1月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惟他最終沒有到庭。至近17年後,被告於去年12月到警署自首。被告今被帶上裁判法院應訊,並被加控一項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他否認該項罪名,須還押至8月12日作案件預審。

被告陸健偉(43歲)本被控於1998年10月8日,在荃灣石蘭樓高座地下販運23.24克毒品冰。案件原定於翌年1月13日在東區法院進行交付高等法院審訊的手續,而新增控罪則指被告由該日起至去年12月14日,無合理因由下,沒依法庭指定歸押。

控方指,由於兩控罪的性質不同,認為潛逃控罪可在裁判法院處理,毋須隨販毒罪交付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