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書長尤曾家麗表示,本港進口魚中,有三分之一並非來自註冊供港魚場,情況不理想,故建議修訂法例,明年起所有養殖的鹹淡水水產,必須來自註冊魚場,及附有衞生證明,入口及批發商要登記,零售商只可從已登記的入口商取貨,商戶從其他途徑進口會被懲罰,法例細節仍在研究中,但海魚則較難規管。有本港業界人士表示,現時註冊魚場的雜魚,只夠本港六至七成需求量,需從非註冊漁場收購魚供港,將來亦難免有同樣情況出現。
食物安全專員麥倩屏表示,粵港的孔雀石綠含量規定,上限是十億分之二;對於內地漁場被檢測沒問題才出口,但到港後被驗到含禁藥,她指可能魚在運送途中被落藥,及抽驗令結果有差異之故。
另外,尤太又指,本港亦會修例,規定入口蛋商要註冊,只可從內地註冊蛋場進口,相信國家規管註冊供港蛋場時,會淘汰很多不合規格的小型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