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訊盈科(008)及盈科大衍地產(432)昨日聯合公布,盈大出售位鰂魚涌的電訊盈科中心交易已於本周二(21日)訂立買賣協議。由於香港會計師公會頒布新會計準則第40號「投資物業」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生效。盈大以逾28億元出售電訊盈科中心予PramericaRealEstateInvestor的交易預期於明年3月落實,需引用新例。
在新例之下,原預計電盈及盈大的300萬元及6.39億元的盈利將不會出現,計入出售事項產生的開支後,交易的收益將降至近乎零。若計及交易的代理佣金及法律費用3100萬元,兩集團更可能錄得虧損。
事緣電盈及盈大出售物業帶來的盈利已計及物業重估儲備的影響,但按第40號準則,投資物業在重估儲備內錄得的任何金額,將於明年開始重新分類為保留盈利,作為保留盈利期初結餘的調整。
此外,物業內出租予同系附屬公司若干樓層亦將重新歸類為投資物業。